藥品包裝與反不正當競爭
發布時間:2018-03-14
在藥品包裝及藥品廣告宣傳中,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應當努力規避的。我國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規定,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、包裝裝潢,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、名優標志,使用虛假的文字說明,詆毀競爭對手商譽等,均構成不正當競爭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在藥品包裝及藥品廣告宣傳中,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應當努力規避的。我國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規定,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、包裝裝潢,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、名優標志,使用虛假的文字說明,詆毀競爭對手商譽等,均構成不正當競爭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